全癌連組織架構

 
  組織架構圖  
 
   
 
  會員大會  
  為本協會最高權利機構,每年召開一次。舉行時間為五月,擇期召開。閉會期間,由理事會代行職權,監事會為監察機構。  
 
  理事及監事  
  本會置理事九人、監事三人,均為無給職,任期三年,由會員(會員代表)選舉之,分別成立理事會、監事會。
理事會,置常務理事五人,由理事互選之,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。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,並擔任會員大會、理事會主席。
監事會,置常務監事一人,由監事互選之,監察日常會務,並擔任監事會主席。
 
 
  第四屆理監事名錄(任期113年3月23~116年3月22日)  
 
 
職別 姓名
理 事 長 吳卉汝
常務理事 林葳媫
常務理事 葉明秀
理     事 趙世琦
理     事 金瑞芝
理     事 湯澡薰
理     事 邱惠琳
理     事 陶曉清
理     事 陳書吟
常務監事 黃菊秋
監     事 謝   治
監     事 郭秀容